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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角.湯唯/色戒.劇照/自網路照片



李安執導的電影《色,戒》剛上映不久,反應熱烈、佳評如


潮,幾乎造成全民運動了,看了之後,讓人意猶未盡,最後的


結局女主角王佳芝因動了真情,而『背叛』整個組織的進行,


所付出的代價是『同歸於盡』。

兩個半小時整個劇情的安排,緊湊又不拖泥帶水,幕幕因果相


連,多具爆發性,劇中安排三幕的床戲,王佳芝由被強暴到真


情的融入,雖是限制級但感覺不出是限制級的尺度,只能從臉


部表情去感受劇情要交代的內心戲。在香港幾個同學一起刺殺


了老曹,到最後易先生逃離珠寶店至衝入防彈車的那一幕,真


是太具暴發性了,由於最後的背叛引來同伴一起同歸於盡,是


叫人感傷的地方。








李安的《色戒》改編于張愛玲












 以下是摘自「網路流傳的文」


〈色,戒〉從構思到發表,花了張愛玲整整25年,為什麼?張愛玲雖刻意避免在敏感時刻發表,卻仍在當時成為敏感話題,甚至讓她被暗指為文化漢奸。如今由於李安改編並執導的電影《色,戒》,於威尼斯影展獲得金獅獎,讓這段陳年筆戰再度被端上檯面。



當年張系國認為歌頌漢奸的文學不值得寫


〈色,戒〉從構思到發表,花了張愛玲整整25年,為什麼?張愛玲雖刻意避免在敏感時刻發表,卻仍在當時成為敏感話題,甚至讓她被暗指為文化漢奸。如今由於李安改編並執導的電影《色,戒》,於威尼斯影展獲得金獅獎,讓這段陳年筆戰再度被端上檯面。


〈色,戒〉是張愛玲創作生涯中,花費時間最長的一篇小說。張愛玲曾說過,〈色,戒〉是在一九五三年開始構思的,但到了一九七七年底才在皇冠雜誌發表。從構思到發表,期間歷經二十五個寒暑。何以一篇短短萬餘字的小說,要花上四分之一個世紀來寫作,許多人不解,連號稱「張迷」的學者 水晶 先生都不解,當時人在美國的 水晶 先生,說他花了一元三毛美元(算滿昂貴的),在舊金山東岸奧克蘭城的中國書店,買了一本一九七八年三月美國版《皇冠》,就是為了專看張愛玲的這篇〈色,戒〉。他雖看出張愛玲在整個寫作的旅程中,邁進了一大步,但他也大惑不解地說:「但是,難道這一層的轉變,須得花二十三年的醞釀(從五五年的〈五四遺事〉到七八年的〈色,戒〉,已是二十三年了)才能從葡萄化為佳釀?作者所付的代價,同讀者為等待而付出的時間,豈不同樣地巨大?」


報刊背景複雜,建議靜待時機


我們知道張愛玲雖然在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五年兩年內,紅極一時,但在抗戰勝利後,雖然沒有被南京政府正式定為「文化漢奸」的罪名,但社會輿論卻欲置她於死地而後快,她的文學活動甚至於私生活,都成為公眾謾罵的焦點。張愛玲的弟弟張子靜曾說:「抗戰勝利後的一年間,我姊姊在上海文壇可說銷聲匿跡。以前常常向她約稿的刊物,有的關了門,有的怕沾惹文化漢奸的罪名,也不敢再向她約稿。」


創作勃發時期,被稱文化漢奸


我們知道當時的張愛玲正處於創作勃發的時候,她又主張「出名要早」,於是有「趁熱打鐵」之說。她要使自己的作品在短時間得到廣大讀者的接受,就不得不有所依附,即便是與汪偽有關係的刊物。因此她對於這些指責,並沒有任何的反駁。雖是投稿於所謂漢奸主辦的刊物上,但她的筆端卻沒有寫過半點歌功頌德的文字,這是不爭的事實。當時張愛玲的心態,或許從她的好友蘇青可得知一二。


蘇青對這些指責,有她的辯駁,她說:「是的,我在上海淪陷期間賣過文,但那是我『恰逢其時』,亦『不得已』耳,不是故意選定這個黃道吉期才動筆的。我沒有高喊什麼打倒帝國主義,那是我怕進憲兵隊受苦刑,而且即使無甚危險,我也向來不大高興喊口號的。我以為我的問題不在賣文不賣文,而在於所賣的文是否危害民國。否則正如米商也賣過米,黃包車伕也拉過任何客人一般,假如國家不否認我們在淪陷區的人民尚有苟延殘喘的權利的話,我就是如此苟延殘喘下來了,心中並無愧作。」


有本與否問題,仍為無解之謎


因為有這些慘痛的教訓,張愛玲對於「漢奸」的指責是極為敏感的。她實不願再重蹈覆轍,因為她的文章而連帶有人對她人身的指控,或許這也是它這篇〈色,戒〉寫了二十多年的原因,她或許不願她的敏感題材在敏感時刻再成為敏感的話題,於是她一改再改、一拖再拖,讓時間沖淡敏感的氛圍,終於在二十多年後才發表。但沒想到還是引來了話題,於是她為文加以辯白,文章的開頭,她說:「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,有些材料不在手邊,以後再談。」似乎刻意避開故事來源的問題。


最活躍的時空,運用生活經驗


但張愛玲這故事到底有沒有「所本」呢?張愛玲一來說是「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,有些材料不在手邊,以後再談。」這豈不是說此故事有出處嗎?後來又說包括〈色,戒〉在內的三篇小說的素材,「都曾經使我震動,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多年,甚至於想起來祇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。」這不更證明〈色,戒〉等於是有「所本」的嗎?加之張愛玲在一九七一年接受 水晶 先生的訪問時,曾稱:「《傳奇》裡的人物和故事,差不多都『各有所本』的。」張愛玲似乎並不忌諱道出小說的來歷。


胡蘭成的背叛,否認素材來源


那她的材料,得之何處呢?香港學者兼影評家陳輝揚在其《夢影錄》一書中,就提出:「我一直認為〈色,戒〉的材料來自胡蘭成,因為 易 先生和王佳芝的故事,是根據鄭蘋如謀刺丁默屯一案而寫成的。其中種種細節,祇有深知汪精衛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為張愛玲細說始末。」正如張愛玲所說的「平常百姓」是無法得知「敵偽特務鬥爭內幕」的,但因後來她與胡蘭成的關係是夫妻而勝似夫妻,兩人相處的日子裡,話說胡蘭成常是「連朝語不息」,當然這其中絕不可能祇是談文論藝,像鄭蘋如刺丁案,這種爆炸性而香艷的話題,胡蘭成自會向張愛玲說起。加之他曾是「魔窟」七十六號的座上賓,與李士群多有交往,更是位「內幕」的知情者,以胡蘭成名士的個性,斷無不賣弄此話題的道理。


(本文作者為自由作家及紀錄片製作人 最新作品《色戒 愛玲》)


同名小說,張愛玲的《色戒》則脫胎於1939年的丁默村遇刺案。從真實事件到小說再到電影,這個美人+暗殺的故事正在經歷第三重的改寫。



      鄭蘋如美人計誘殺丁默村

       193912月的某一天,上海靜安寺路戈登路口(今南京西路江寧路口)一家名叫第一西比利亞皮貨的店堂內發生了一起暗殺事件———日偽特工部主任丁默村遭到槍擊。
  日偽時期,汪精衛政權在當時上海極司菲爾路(今萬航渡路)76號設立了特工總部,主任丁默村是原軍統第三處處長,在漢奸李士群撮合下投靠日偽,破壞抗戰。為此,中統上海潛伏組織負責人陳果夫的侄子陳寶驊,決定抓住丁默村好色的弱點,施美人計除掉他。
  擔當重任的是26歲的女特工鄭蘋如,中日混血兒,其父鄭英伯是陳寶驊的得力幹將,她貌美如花又有大家閨秀氣質,抗戰前還曾上過《良友畫報》封面。借著 丁默村曾是她中學校長的便利,鄭蘋如很快贏得後者信任,一次佯裝偶遇後,兩人便頻頻約會。193912月底,丁默村電邀鄭蘋如晚上一起赴宴,她趁機撒嬌 說要買一件大衣,將丁誘進第一西比利亞皮貨店。然而,老奸巨滑的丁默村在鄭試穿大衣時發覺有異,借掏火點煙之際抓出大把鈔票一撒,猛拉開店門沖了出去,疾 奔向未熄火停在對面馬路的防彈座駕。埋伏在店外的中統隊員措手不及,待反應過來拔槍射擊,子彈只打在了車輪上。
  如此一來,實際上已暴露了鄭蘋如的特工身份和行刺目標,但鄭蘋如不甘心就此收場,打電話給丁默村把槍擊事件說成是意外,請了滬西日本憲兵隊長陪同 再往76號欲進一步誘惑丁,因而被竊聽了兩人電話的特工部副主任李士群逮捕,押解到憶定盤路(今江蘇路)37號汪偽特工第一大隊駐地。耶誕節過後,鄭蘋如 被押赴滬西刑場,遭到槍殺;而丁默村則被排擠出了76號特工總部,並在抗戰勝利後被南京國民政府逮捕槍決。
  在鄭蘋如被殺後,有一種說法流傳出來———她對丁默村動了感情,因而在服裝店裏的關鍵時刻情不自禁,暗示丁默村有危險,讓他得以逃脫。這種說法,被張愛玲在《色戒》強化。
  張愛玲30年修改成文《色戒》
  《色戒》是張愛玲唯一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作品,寫於1950年代,到1980年代才發表,30年間修改過數次,儘管在大陸這部小說不太受關注,卻 是張愛玲自己極為看重的作品。《色戒》剛發表的時候,學界就指出這個故事取材自當年的丁默村鄭蘋如案,引發了一場小小的爭論,為此極少寫文章為自己作 品辯護的張愛玲還專門寫了一篇《羊毛出在羊身上》,指明這個故事是有來歷的、有背景的,以此默認了這個說法。
  區區1萬多字的《色戒》故事並不複雜:一班知識青年派出女學生佳芝扮成少婦,假裝因香港淪陷搬到上海從商,施展美人計欲刺殺特務頭子 易 先生。在成功將 他引到一家珠寶店之後,劇情卻戲劇性地發生了逆轉——王佳芝在 易 先生為其買鑽戒的過程中,深受感動而改變初衷, 通知易 先生逃走。然而脫離險境後,易 先生卻安排封鎖珠寶店一帶,將之趕盡殺絕。
  除了將地點從皮貨店搬到珠寶店、主角結局不同外,《色戒》比原型還多了在香港的一段故事,那是為暗殺鋪墊的序曲。鄭蘋如本人並沒有香港生活的經歷,這 是張愛玲根據自己的香港生活背景而虛構出來的。對比真實事件和小說兩個文本,研究張愛玲如何改寫了第一個文本,也成了張愛玲研究者們藉以瞭解她個人感情與 世界觀的一個視窗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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